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并于9月28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时间予以公示。如有疑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示期内到3C401寿老师处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75-81112778,邮箱:13410877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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