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商学院“东莞松山湖---海丽集团”奖学金评比办法》,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和初审,拟推荐以下同学为“东莞松山湖---海丽集团”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0日16:00。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同学或有其他异议,可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C401)章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575-81112635,邮箱:3699186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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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商学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