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6号)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3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之江人事〔20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职称评聘工作要求,经2023年度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会议表决推荐,现将表决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正高推荐名单(排序推荐):
副高推荐名单(排序推荐):
序号 |
姓名 |
备注 |
1 |
张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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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国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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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方红 |
实验 |
1 |
宋亚兰 |
转聘 |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向商学院办公室(电话:0575-81112725)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求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08日。
商学院
202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