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第九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等要求,通过本人申报,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将我院三级、四级和五级教师岗位申报人员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商学院综合办公室(地址:致知楼3B402,电话:81112725,邮箱:sxy@zjc.zjut.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起到2024年10月31日止。
商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