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成果培育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2024】54号)文件精神、《关于申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的通知》和第二轮申报通知要求,通过本人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现将我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第二轮申报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商学院综合办公室(地址:致知楼3B402,电话:81112725,邮箱:sxy@zjc.zjut.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起到2024年12月05日止。
商学院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