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44号)及《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文件精神,经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审定,现将商学院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商学院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1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商学院综合办公室(地址:致知楼3B402,电话:81112638,电子邮箱:sxy@zzjc.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