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5〕60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商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商学院办公室反映(地址:致知楼3B402,电话:0575-81112725,邮箱:sxy@zzj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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