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5〕60号)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技副总”管理办法(试行)》(之江人事〔2026〕2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商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商学院办公室反映(地址:致知楼3B402,电话:0575-81112725,邮箱:sxy@zzjc.edu.cn)。
商学院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