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商学院学生培养层次,进一步拓展学生国际视野,让更多优秀的学生能有海外交流经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特设立本办法。
申请对象
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校期间没有受任何纪律处分;
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优秀,成绩排名本专业前60%,交流返校后乐于为学校开展海外游学项目服务。
奖金额度及分配方法
1、本办法原则上根据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分档,具体等级及奖励上限如下表:
类别
| 平均学分绩点
| 奖励额度(人民币)
|
短期项目(新加坡)
| 长期项目(美国、英国等)
|
A
| 3.8以上
| 3000
| 5000
|
B
| 3.0—3.8
| 1200
| 2000
|
C
| 2.0—3.0
| 600
| 1200
|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在商学院获得一次海外交流配套奖学金资助。
三、评审流程
1、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奖学金要求等申请相关奖项;
2、学生将申请材料(包含访学证明、成绩证明、访学总结)如实填写后交商学院学工办;
3、商学院对学生材料以及访学期间表现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
4、最终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相关奖励。
四、附则
1、本奖学金奖励可以与之江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兼得;
2、其他优秀学生如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也可自行提出申请,经商学院学工办商议可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3、本办法自2018年6月开始实施,,试行一年,未尽事宜,由商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