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1.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5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致知楼3B402,电话:0575-81112725,电子邮件1150429384@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商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