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管理职员等级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19〕60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商学院2025年度管理职员等级评聘推荐小组资格审核及民主测评,现将商学院2025年度管理职员等级申报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商学院综合办公室(地址:致知楼3B402,电话:81112725,邮箱:sxy@zzjc.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8日起到2026年4月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