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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院长一行指导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进行专项检查
2022-05-20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教安〔201357号),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520日,学院副院长潘海涵一行莅临商学院指导实验室安全工作,对《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商学院)》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并现场走访了商学院各实验室。

会上潘院长强调实验室安全是高校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应从意识上提高、从制度上完善,做好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的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是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公共财产设施安全必不可少的条件。相关人员应当正确充分认识实验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实验室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商学院历来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经过自查自纠以及学校定期的安全检查等,实验室操作较为规范,实验室管理和安全制度比较健全,安全责任到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以及对实验设备管理与使用也比较规范到位,实验室安全总体情况比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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