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管理职员等级评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部门资格审核、分院考核组投票推荐,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管理职员等级评聘申报排序结果如下(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意见请反馈至3B402办公室。
附件:商学院管理职级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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