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发[2017]62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7]42号)、《商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可转名额分配办法(修订版)》(之江商[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分院2017级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可转名额如下:
备注:
1.之江学院C类学生人数比例=(1662*2%-5)/1662=0.01699157641
2.每个专业可转名额=符合条件的A类学生人数+符合条件的B类学生人数+[(学院该年级在学学生总人数*2%-符合条件的A类学生人数-符合条件的B类学生人数)/学院该年级在学学生总人数]*该专业在学学生人数
公示时间:07月05日至07月07日。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商学院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人:孔琦英
联系电话:0575-81112638
电子邮箱:1150429384@qq.com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商学院
2018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