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发[2017]62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7]42号)、《商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可转名额分配办法(修订版)》(之江商[2019]8号)等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审核,确定商学院2017级优秀学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A类学生
二、C类学生
公示期从2019年7月11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具体情况请联系商学院办公室孔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638,电子邮箱:1150429384@qq.com。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商学院
2019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