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学院关于鼓励学生继续深造的奖励办法(修订)
2018-01-19  点击:[]

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的科研、学术水平,鼓励我院学生进一步升学、深造,促使更多的大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院现状,特此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1、商学院全体毕业班书院导师(班主任)、职业发展导师

2、商学院全体毕业班级、毕业生

3、商学院所含专业、系

二、奖励办法

学生个人奖:

1、报考奖学金:所有参与考研并坚持考完所有课程的学生,奖励200元/人。

2、录取奖学金:取得研究生录取资格(或者被国外高校录取)的学生,奖励1000元/人;考取“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学生(或上海交通大学版世界排名100强国外高校),奖励10000元/人;考取“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学生(或上海交通大学版世界排名200强国外高校),奖励5000元/人。

学生组织奖:

1、同一寝室所有学生均被录取的,给予该寝室10000元的寝室奖,同一寝室录取人数超过50%,给予该寝室5000元的寝室奖。

2、班级深造率大于35%及以上且位列商学院第一名的,给予10000元的班级奖;班级深造率大于20%及以上者,给予5000元的班级奖;班级深造率大于15%及以上者,给予3000元的班级奖。

导师荣誉奖:

1、单个班级深造率达到35%及以上的班级,书院导师(班主任)一次性奖励8000元,深造率达到20%及以上的班级,书院导师(班主任)一次性奖励5000元。深造率达到15%及以上的班级,书院导师(班主任)一次性奖励2000元。

2、职业发展导师所指导学生中考取国内外研究生的,在分院完成之江学院指标的前提下,可获得奖励700元/生;未完成之江学院指标时,奖励200元/生;职业发展导师所带学生深造率达到30%(导师所带学生数低于5人,深造率需达到50%),职业发展导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

3、完成学院深造率指标的年级辅导员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专业/系组织奖:

1、学生所在专业继续深造率达到10%,给予专业10000元奖励;

学生所在专业继续深造率达到20%,给予专业20000元奖励。

2、学生所在系继续深造率达到10%,给予所在系20000元奖励;学生所在系继续深造率达到20%,给予所在系50000元奖励。

三、附则

1、以上奖励如有重叠,均以奖励最高额度计算,计算所得百分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不四舍五入。

2、本办法自2018年2月开始实施,试行一年。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商学院

2018年1月19日

上一条:商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下一条: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7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果公示

Copyright ? 2016-2017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致知楼3B402 联系电话:(0575)8111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