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商学院“海丽奖学金”评比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和初审,拟推荐以下同学为“海丽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4日16:00。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同学或有其他异议,可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C401)章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575-81112635,邮箱:369918691@qq.com。
洪利利 朱卓桠 高晓彤 吴秀青 周彬玲 徐春萍 丁嘉颖 叶 媛 钱苏杭 赵世娟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