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开招聘商学院院长助理的启事”,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确定刘程军为院长助理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23日到3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商学院办公室(地址:3B402,电话:0575-81112725,电子邮件:sxy@zjc.zjut.edu.cn)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商学院
2021年3月23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开招聘商学院院长助理的启事
Copyright ? 2016-2017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致知楼3B402 联系电话:(0575)8111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