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院校历安排,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清明节:4月3日(周六)至4月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3天。
请需调课补课的教师到教务部办理调补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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