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商学院“海丽奖学金”评比办法》,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和初审,拟推荐以下同学为“海丽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3日16:00。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同学或有其他异议,可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C401)李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575-81112778,邮箱:214020445 @qq.com。
高芳 杨美洁 余嘉莹 朱婧倩 糜嘉伟 叶勇涛 孔祥意 陈灵烨 杜赛悦 周妙妙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