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和《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中相关内容,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和初审,拟推荐以下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同学或有其他异议,可向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C401寿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575-81112778,邮箱:1341087748@qq.com。
国家奖学金名单(2名):
工商1701 叶勇涛
财务1703 濮姝莹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