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办《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作如下调整:
1.全体教职工3月3日(周三)正式上班。
2.全体学生3月4日-6日分批报到注册:
第一批:3月4日(周四),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延长学制列入毕业范围的学生、2018级本科生、5年制的四年级本科生。(毕业班学生实习经申请可以不返校);
第二批:3月5日(周五),2019级本科生;
第三批:3月6日(周六),2020级本科生;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参照上述时间分批返校。
全体学生3月8日(周一)正式上课。
3.补考时间由教务部另行通知。
4. 各部门、单位请依据此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开学期间各项工作,尤其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