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升教职工政治理论水平,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根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意见》精神,现就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作如下安排。
一、学习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广大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学院和商学院的各项工作部署、意图和目标,汇聚群智,凝心聚力,确保商学院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推动学院全面发展。
二、学习主体
全体教职工。
三、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上级党组织、集团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时间
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
五、学习形式
1. 集中学习(20学时)
各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学习研讨、教研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职工每参加1次所在部门(专业)党组织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计2学时。
2. “学习强国”平台学习(10学时)
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职工每年学习强国平台“年度积分”至少完成5000分。每500分计1学时。
3. 个人学习(10学时)
商学院每月在微信公众号和钉钉群发布当月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和主要学习内容。
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从中确定自学内容,并在记录本上做好学习记录。每学1个内容计0.5学时。
中国共产党党员均须按组织要求进行以上内容的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六、学时认定
由各党支部负责。集中学习以支部活动签到记录或照片为依据。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以平台“学习报表”中“年度积分”得分为依据。个人自学以记录本上的学习记录为依据,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学时认定。
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的重要举措。商学院全体教职工要从政治高度正确认识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和年终统计工作,确保学习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