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发〔2018〕30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0号)、《商学院关于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之江商〔2020〕6号)等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审核,确定商学院2018级优秀学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期从2020年7月19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具体情况请联系商学院办公室孔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638,电子邮箱:1150429384@qq.com。
商学院
2020年07月19日